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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认真部署农村邮政物流推进工作
- 2009-07-03
- 山东青岛农村邮政物流现场会后,辽宁省邮政管理局与省邮政公司就贯彻落实“山东会议”精神及时进行了沟通,6月8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同省邮政公司共同向省政府刘国强副省长作了汇报。刘国强副省长指示:辽宁要深入学习国务院42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认真贯彻全国推广山东邮政发展农村物流经验现场会议精神,召集相关部门,紧密结合辽宁实际,专题讨论落实山东会议精神,对我省农村邮政物流工作做出部署。
6月10日,省政府组织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服务业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 会上,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单凯汇报了山东会议情况和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辽宁邮政实际,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促进发展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请求。各参会领导按照省政府领导提出的要求,讨论、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任务和需要会后协商落实的具体工作事项,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确定: 一、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是扩大农村内需,满足农民需求,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务院42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山东经验,进一步提高国家加快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建设、服务“三农”基本需求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省发改委要将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建设,纳入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明确的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责任,进一步协商、沟通和配合落实好具体工作项目。 三、由省服务业委牵头,各个相关部门参与,抓紧起草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42号文件,推进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省邮政公司在服务“三农”上要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把好农资配送、销售质量关,千方百计地为广大农民提供货真价实、值得信赖、农民放心的农资产品。 五、政府各个部门、省邮政管理局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扶持机制,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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